整个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就像一列前进中的火车,每个省、市、县都是这列火车上的一节车厢,只有步调一致,齐头并进,方能顺利抵达车站,其中任何一节车厢行进速度的快慢,都会影响到整列火车的运行速度和安全。经过多年努力,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酒类流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初步建立,然而,酒类市场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譬如,各地酒类流通管理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不平衡,假冒伪劣酒类屡禁不止,流通秩序有待规范,流通监管有待加强,监管手段有待完善等等。其中,区域间管理的不平衡是主要问题,对酒类流通管理的制约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如果再不引起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尽快采取相应对策,酒类流通管理要想在短期内取得长足进展,无疑是困难的。区域间的管理不平衡,对酒类监管工作的制约作用,首先表现在酒管意识难以全面提升,酒管执法环境难以根本改善。一般来说,酒管工作做得好的地区,当地酒类经营者的酒管意识较高,酒管执法环境也较好,反之亦然。但这种“较高”和“较好”只是相对的,时间一长,就很可能受周边酒管工作相对落后的地区影响,出现动摇,甚至滑坡,从而使本来较好的酒管执法环境滑向恶劣的泥潭。笔者曾亲历过,一些酒管意识不够高的酒类经营者,由于受周边县、市的影响,抱怨当地酒管工作人员太认真,甚至执法。尽管在酒管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化解了矛盾,但是严重影响了酒管工作的效率。区域间的管理不平衡,还会导致酒类监管手段难以奏效,流通秩序难以规范。如前所述,酒管工作落后的地区,会影响到先进地区酒类经营者的酒管意识,进而影响其酒管执法环境。落后的酒管意识,恶劣的酒管执法环境,势必阻碍酒类监管手段的实施。在酒管工作先进的地区,为什么假冒伪劣酒却屡禁不止?笔者曾亲历酒管工作发现,那些假冒伪劣酒大多来自酒管工作落后的地区,那里才是制假售假者的“乐园”。 在暴利的驱使下,制假售假者会在暗地里把假冒伪劣酒销往酒管工作先进的地区,从而使先进地区的假冒伪劣酒屡禁不止。在《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的落实方面,笔者发现,由于各地实施的不同步,一些经销商会以“外地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要求不怎么严”为借口,抱怨当地的管理太严格,甚至公然挑衅酒管工作人员,导致该制度很难达到预期目标。因此,酒类流通管理的不平衡现象必须尽快消除,才能推动全国的酒管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酒类商品关系到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酒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酒管工作人员必须得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抓住《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的良好机遇,扎扎实实做好酒管工作,努力跟上甚至超越全国酒管工作的步伐。酒管工作人员需要打破狭隘的本位主义和地域观念,把本地的酒管工作放到全国大局中筹划与运作,进而形成地区与地区之间你追我赶、谁也不甘落后的可喜局面。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编辑: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