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了近期针对4类食品256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经检验,250批次样品合格,6批次不合格,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食糖和饮料等品种。 此次共抽检35批次食糖,3批次不合格,分别是:安徽品涵贸易投资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经销的,标称合肥佳良农副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红糖,不溶于水杂质超标;长丰县朱巷镇百润发超市经销的姜汁红糖,不溶于水杂质超标;潘集区泥河镇龙嘉生活购物中心经销的,标称合肥瑞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土冰糖,还原糖分超标。 据了解,不溶于水杂质是比较重要的质量指标,直接反映食糖的外观;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食糖中还原糖的含量,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其超标与生产工艺、运输储存环境等有关。 此次抽检中,另有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和饮料各1批次不合格,分别是:宿州市埇桥区亿尚购物中心经销的薯王粉条,铝残留量超标;全椒县汇景大酒店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中国滁州.天长市醉翁亭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醉翁亭酒(水醉),酒精度不达标;凤阳县清塘爱佳食杂店经销的,标称临泉天下水坊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超标。 目前,针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安徽省食药监局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