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埔监督整改了一批不符合我国有机产品标识的进口葡萄酒。该批葡萄酒来源于西班牙,共1320瓶,经遮挡处理消除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图案和文字后复检合格,同意入境。记者从黄埔检验检疫局获得上述消息。据悉,进口有机产品入境检验检疫时,进口商应在有机产品进口前向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后再进口。 据了解,今年8月底,黄埔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受理检验一批经保税区进口的西班牙红葡萄酒时,发现其中一个品种外文标签显示有机字样“Organic”,且未取得我国有机产品认证。 按照我国对有机产品的相关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检验检疫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进口商在申报时,未如实申报未获认证的有机葡萄酒,执法人员按规定要求进口代理重新申报,并要求该进口商按照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整改,覆盖有机字样“Organic”合格后方可入境销售。 据此,黄埔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要求进口商有上述产品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完毕的葡萄酒进行复查,认定符合我国相关标签规定要求后,才准予入境。 “进口商没有认真了解我国有机产品准入制度和标签标识的国家标准,导致近期进口葡萄酒违规张贴有机标识事件时有发生。”有关人士表示,在进口食品、化妆品、饲料中也有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