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公布了最新的2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市中区一家酒水店销售假茅台,被没收10瓶假茅台并处罚款2万元。此外,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批准文号情况下,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颐莲红石榴焕白滋颜精华乳”被罚2万多元。 济南市中鲁圣酒水商店因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从未经许可经营食品的供货商处进货、未查验供货商相关资质被处罚,处罚结果中显示该店铺被没收了“贵州茅台酒”等食品10瓶。记者查询工商登记信息发现,该店铺在济南市中区七里山路42号(山景嘉园门头房)。 济南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贵州茅台酒疑似假冒产品,先对产品进行了扣押,随后联系厂家进行了鉴定,发现该店所售的贵州茅台酒是假酒。立案后做出了警告;没收“贵州茅台酒”10瓶;处罚款20000元的处罚。该负责人说,店内的假茅台酒的外包装与真茅台酒一样,售价与真茅台酒也一样,只是稍微便宜一些。 此外,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批准文号情况下,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颐莲红石榴焕白滋颜精华乳”,被没收违法所得9399.25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28197.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