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64年,中国的清朝初期政局相对稳定,康熙帝即位后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巩固中央集权,同时也逐步展开了对外开放的贸易政策。然而,这一时期对于宗教信仰和信仰自由的态度却是一种复杂而微妙的平衡。
首先,从历史资料来看,1664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这一年之前,由于明朝末年的混乱与战乱,一些宗教组织,如天主教会,在中国境内遭受了较大的打击。许多传教士被迫离开中国,而当地的一些民众也因为恐惧而远离这些外来宗教。
但是随着清朝建立并开始加强中央集权,其对于异族文化、尤其是西方传入的基督教影响力进行了一定的容忍。这一点体现在当时一些官方文件中,即便是在清初不久前,有关禁止非正统宗派活动的情况下,也出现了一些允许天主传道者进入中国的情形。
此外,在1664年之后,不仅是天主教,还有一些其他非儒家等本土思想体系如佛学等开始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和接受。这种多元化趋势显示出一个政治环境下的社会开放性,以及人们精神追求上的多样化选择。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都能享受到完全的信仰自由。由于各种政治考量及意识形态上的差异,大部分地区还是维持着一种严格控制性的状态。例如,当时政府对于基督徒数量有限制,并且还有一些地方甚至禁止基督徒聚会或者进行任何形式的小型仪式。此外,由于不同的地方官员执行力度不同,所以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
总之,在1664年的背景下,对于宗教信仰和信仰自由,虽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开放,但整体来说仍然是一种相对保守甚至限制性的态度。这反映了那个时代整个社会文化生活中所面临的一个矛盾:如何在保持国家稳定与发展的大背景下,兼顾人民精神世界中的多样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