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直是政府重视的方面。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和消费者群体的增多,网络购物纠纷也日益增多。在这种情况下,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11日举行了一次线上新闻发布会,以通报2019年关于消费者权益案件审判的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据统计,在2019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了238起消费者权益相关的诉讼案件,其中食品类案件68起、药品类案件10起、种子及化肥等农用品类19起,而其他普通商品则达到了119起。这表明,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购物习惯改变,一些传统类型的纠纷减少,而如机动车、电动车以及互联网购物等新兴领域的问题却越来越多。
这些案件涉及合同争议与侵权争议各有二十余种类型,这些问题覆盖了从食品到服装,从药品到家电,从农业产品到金融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一些典型案例引人注目:
首先,有一名原告因购买“阿玛施”品牌服装时,被告销售方误导性地使用了“同款”的标识,使得原告误以为购买的是正品代购。但实际上,被告未获得授权使用该品牌名称,因此被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其次,有一起交通事故事件发生,当一辆非法驾驶的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后者的驾驶员死亡。法院认定被告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存在设计缺陷,将其作为机动车销售,并对此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再次,有一个虚假优惠促销活动导致原告错以为可以享受买一送一优惠,但最终发现价格高出三倍。一审判决不支持惩罚性赔偿金,但二审法院通过视频证据证明被告故意误导客户,最终判决被告退还货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第四个案例中,一名健身房顾客因为无法领取预订卡而提起诉讼,被对方推卸责任。一审判决解除合同但不支持赔偿请求,但二审则认为健身房经营方存在欺诈行为,并要求返还费用及定金,同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最后,还有一个减肥咖啡销售商被指控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其咖啡包装没有中文说明且宣称具有减肥效果。此事最终导致公司需退还购买者的钱款,并支付相应金额的惩罚性赔偿金,但根据具体情况,该额度可能会调整。如果销售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则需增加额外金额以补足所需总额。
针对这些经典案例,青岛市中院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要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和能力;其次,要注意保留所有与交易相关的一切凭证;最后,如果遇到任何争议,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或寻求调解机构帮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