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2月1日,四川省办公厅下发通知称,全省行政区域内,除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正常生产和营业外,其他各类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通知全文如下(点击放大可查看详情):
获悉,2月1日,四川省办公厅下发通知称,全省行政区域内,除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正常生产和营业外,其他各类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通知全文如下(点击放大可查看详情)
获悉,2月1日,四川省办公厅下发通知称,全省行政区域内,除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正常生产和营业外,其他各类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通知全文如下(点击放大可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