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禁酒令’的做法在全国推广,指日可待!”全国政协委员陈世强和27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递交提案,呼吁在全国推行信阳“禁酒令”,并称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此举将有特别意义,每年至少可以节省1000亿元的行政性招待支出”。(3月9日《大河报》)若真如委员们的设想,既能节省大量开支,又可提高公务员形象,当然皆大欢喜。但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事实上,早在信阳之前,有些地方已推行“禁酒令”,最终却不了了之。再者,在“喝”之外,更有“吃”、“玩”、“游”、“洗”等花样百出的享乐。从本质上看,陈世强委员们所讲的“节省”,其实是减少了一点“浪费”而已。

一言以蔽之,信阳“禁酒令”出台的初衷固然不错,也有一定效果,但其并未切中消费的要害。

喝酒,喝酒误事,看似是酒在“作怪”,实则酒很“冤”———真正的“元凶”是不合理的公务接待和财政管理。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把接待人员、接待标准、开支等公职人员的行为从严控制起来,并强力执行,方能从源头上减少、杜绝浪费,提升政风和公务员形象。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