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律——食品安全法,经过了全国会的四次审议,终于在2009年2月的最后一天经全国会表决通过,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至此,老百姓“吃饭问题”这一“天大的事”,终于有了法律保障。

专家认为,这一法律涉及了当下食品安全管理中的种种疏漏,没有给不法企业留下“钻空子”的余地,彰显了国家对国民生命权、健康权的重视,也必定会给国民生命安全以有力保障,为我国食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将受重罚

不少消费者有过买到不合格食品的不愉快经历。济南市民王雅青曾经在一家大型超市买了一袋核桃仁,回家开袋一尝,核桃仁有一股哈喇味。王雅青要求超市退赔,超市却以王雅青不能出示购物小票为由拒不承认,不予退赔,经再三交涉,加上食品外包装上仍然保留着超市加贴的价格标签,超市才同意补偿与问题核桃仁等价的商品。

家住济南玉函路的丁西林今年春节前在一家超市买肉,回家才发现肉已经发臭,返回去与卖家理论,卖家坚称“肉就是这个味”,拒不退货。“非常气愤,大过年的买回一块臭肉,还受了一顿恶气。”丁西林说。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将让消费者远离不合格食品引发的“窝囊气”。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山东营养学会副理事长杜慧真说,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都被涉及,而且出台了严厉的处罚措施,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会垮台、会倾家荡产,监管部门失察的,面临的将是问责、掉“乌纱帽”。可以预见,食品安全法框架下,每个环节都将守土有责,把好食品安全防线。

代言不合格食品将承担连带责任

三鹿事件发生后,其广告代言人一度受到的围攻。认为,很多消费者是出于对明星的信赖而购买三鹿奶粉的,现在三鹿出了问题,代言明星就应该承担部分甚至很大的责任。而此前“藏秘排油”减肥茶、“”保健品等食品代言也曾引发不小的争议。但由于法律的缺失,代言不合格食品的明星、名人,也只是承受道义上的谴责,而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如今,代言食品出问题,代言明星却揣着巨额广告费“高高挂起”的现象将被叫停。食品安全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杜慧真说,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明星、名人代言食品广告就要慎重考虑、理性选择,不能再干“给钱就说好”的事了,否则一旦所代言的食品出问题,不仅自己的社会形象将受损,而且还可能面临其他方式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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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