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一直不喜欢喝酒。无论是红酒,白酒,啤酒,还是黄酒。从小到大,喝的酒加起来可能不会超过一杯,而那些都是在推不掉的场合象征性地抿的一小口。因为我不喜欢酒精的味道。又辣又苦。即使是前阵子因为想试试他家乡的味道而买的米酒,在喝下的第一口,我的第一个念头也是:如果没有酒味就好了。今晚,听了一首歌,喝掉了半坛子酒。原来大口喝酒的时候,辣味流过喉咙灌到胃里,是那样的痛快,痛快到可以忽略烦人的苦味。我讨厌了酒27年,而在28岁的这一年,因为一个人,竟也有一点点喜欢上了喝酒。人生真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