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工商局今日透露,2011年该县20多家葡萄酒企业待复产,该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工作,保障葡萄酒生产企业复产后走向法制化、正规化轨道。 据了解,昌黎县工商局将商标监管关口前移,开展葡萄酒生产企业商品商标备案管理工作。日前,该局制订了《昌黎县工商局企业商标备案管理制度》,规定葡萄酒生产企业应当将自有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商标以及未注册商标等情况到所属辖区工商分局进行备案登记。葡萄酒生产企业需将待印制的商标标识样稿报工商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查核准后,方可委托具备资质的商标印制企业印制。同时,对商品包装装潢的印制及商标印制企业的管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从源头上强化商标监管。 此外,工商部门对葡萄酒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强化企业人员对《商标法》及其条例等有关内容和备案制度的认识,使企业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走规范发展之路。 2010年12月23日,河北省昌黎县少数葡萄酒生产企业制假售假行为被媒体曝光,2010年12月24日至今年1月31日,秦皇岛对干红葡萄酒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