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直是政府重视的方面。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和消费者群体的增多,网络购物纠纷也日益增多。在这种情况下,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11日举行了一次线上新闻发布会,以通报2019年青岛法院处理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并发布了一些典型案例。
据统计,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了238起消费者权益相关案件,其中食品类案件68起、药品类案件10起、种子及化肥等农用品类19起,以及其他普通消费品119起。与往年相比,这些数量有所下降,但问题仍然比较复杂。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农用品等领域,有一些新的问题出现,比如机动车和电动车销售中的误导性广告,以及互联网购物中的合同违约和侵权行为。
通过审理这些案件,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存在欺诈行为,比如以虚假“优惠”标识误导消费者,或是将非法货源产品冒充正品销售。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在提供服务时未能履行承诺,如健身房推卸责任或减肥咖啡宣传不实。
针对这些问题,我市中院建议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当发现任何不合理现象时,不妨勇敢地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也应注意保留必要证据,如购物凭证录音录像,以便后续可能需要作为诉讼依据。如果遇到困难,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消防部门介入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此外,我市中院还提醒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无论是食品安全还是市场准则,都不能牺牲顾客利益以追求短期利润。只有当所有参与者的行为都符合社会公平原则,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