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直是政府重视的方面。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和消费者群体的增多,网络购物纠纷也日益增多。在这种情况下,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11日举行了一次线上新闻发布会,以通报2019年青岛法院处理的消费者权益案件,并公布了典型案例。
据统计,在2019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了238起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其中食品类案件68起、药品类案件10起、种子及化肥等农用品类19起,以及其他普通消费品119起。与往年相比,这些数量有所下降,但机动车、电动车以及互联网购物相关的纠纷却呈现出明显增加趋势。这反映出社会对安全购物环境和诚信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揭示了新兴产品和服务带来的法律问题。
通过审理这些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合同争议与侵权争议这两大类涉及二十余种具体类型的问题。这些案例涵盖了从食品到服装,从药品到家电,再到健身卡和咖啡等众多领域,是对现代生活各个环节的一种全面的监督与保障。
例如,一则关于雷同品牌误导消费者的判决显示,当一位顾客在网上购买名为“阿玛施”的商品时,被告公司未能提供证明其拥有该品牌授权,而其销售页面上的描述与实际商品不符,该顾客获得赔偿并被判定惩罚性赔偿金。此外,还有一宗以电动车名义销售机动车的情况,由于被告将非机动车设计成机动车并销售给用户,最终被判责支付20%经济损失。
此外,有一宗虚假“优惠”标识误导消费者的事件,也引发了广泛关注。在这宗事宜中,被告超市宣传“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但当顾客结账时,却以单价计算,因此原告要求退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一审法院初步驳回原告请求,但二审法院最终支持原告主张,被判令退还货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最后,还有一宗减肥咖啡不减肥商家的诉讼中,被告因未能履行承诺中的减肥功能而遭受责难,并被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价款作为惩罚性的补偿。此外,对于那些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如没有中文标签或说明书,上述措施更是适用。
总之,这些典型案例表明,无论是在网络平台还是在实体店铺,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虚假信息或误导手段欺骗消費者。而对于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我们建议提高维权意识,加强自身知识储备,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如果遇到任何疑问或争议,不妨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或通过协商解决方案来避免法律途径。如果不得已,则应积极参与司法程序,为自己争取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