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白酒的消费者都知道,中国白酒共分为十二大香型,而许多香型中又有分支,是我们了解白酒种类的重要方法。但目前以香型分白酒品类的方式,体系已经形成十分复杂的知识体系,不利于消费者方便快捷地记忆和识别白酒的特点。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提出,白酒分香型本身又在限制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于是乎问题来了,既然白酒分香型既然已经有了争议,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打破白酒的香型限制?这首先要从白酒香型划分的来历谈起。1952年首届全国评酒会评比国家名酒的时候,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评比条件,那就是“制造方法特殊,且具有地方特点,他区不能复制者”(《1952年全国专卖会议-中国名酒分析报告》)。1963年全国评酒会时主要根据白酒的色、香、味进行品评,导致品评的标准过于单一,当时评比出来的前四名都是浓香型白酒。这样的评比方式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以评委的好恶决定白酒的优劣,这在白酒的专业品评是不专业的,与专业术语中的“顺序效应”较为相似。而且,这种方式也忽略了各地在白酒的传承技艺和地域的多样性。白酒和中国的美食一样,都带有很强的地域特色,就好比八大菜系各有风格,很难用一种风格的标准来品评所有菜系菜品的优劣。
所以到了1979年第三届全国评酒会的时候,原国家轻工部专门起草了《全国评酒会评酒办法》,并通过专业考试选拔出17名国家白酒评酒委员,加上5名特聘评委共22人,首次对报选的酒样按照香型、工艺和糖化发酵剂进行分组品评。其中香型是根据白酒的色、香、味等风味特点进行划分,主要分为浓香、清香、酱香、米香和香五类,而香型风味的典型性成为评比白酒优劣的核心指标。当然,在此之前,中国白酒有过两个十分重要的试点,一个是茅台试点,一个是汾酒试点,对各种白酒的主要香味物质进行了科学研究,从而为白酒香型划分提供了基础性的科学依据。按香型评酒的方式有效地降低了评酒委员主观性因素的风险,并选出了各香型白酒中的典型代表,公平性大大提升。但当时也有未尽人意的地方,香型划分一刀切,导致一些难以按照香型典型性划分的名酒吃了亏。其中最典型的西凤酒,当时被分到清香型组,但凤香型酒中又有窖香不露头和酒海贮藏、挺拔等特点,导致其在清香型白酒中属于“偏格”,因此在第三届全国评酒会中落选国家名酒。
清香酒以地缸为发酵容器于是全国各地白酒申请增加新香型的呼声越来越高,各酒企根据其技艺、地域不同而形成的不同风格进行梳理、总结、提升和创新,分析出白酒风味主体香的风味物质,并积极申报。1992年,白酒凤香型确立。1997年,白酒特香型确立。这是两个以企业名称命名的香型,也开启了白酒香型创新分流的先河。从此,白酒香型越来越丰富,共发展到12种,即为浓香、清香、酱香、米香、兼香、凤香、特香、豉香、芝麻香、老白干、董香、馥郁香。其中10种香型已经有对应的产品国家标准,董酒为贵州省地方标准,馥郁香为企业标准。这些香型如果按照工艺和风格进行分解,会发现其实主要是以浓、清、酱、米四大香型为元素的各种组合。到现在为止,不断还有许多企业在提出新的香型品类,譬如仰韶酒业的陶香型、孔府家酒的儒雅香等等,其更多的是基于营销定位的技术和门类创新,尚未得到国家标准委和行业机构等权威部门的认可。
但以香型典型性来评比一款白酒的优劣,会影响同一香型中白酒评比的公平性,也会限制白酒创新的方向。譬如浓香型白酒地域分布最广,但因为地域生态的不同,川黔地区的浓香白酒和苏鲁豫皖地区的浓香酒,在风格上有所不同,与东北、西北、华北等地的浓香酒也存在明显的风格差异。而浓香型酒的典型性主要是参照了川黔浓香酒的风格,因此就限制了川外浓香酒的发展。后来,以洋河、古井贡为代表,率先喊出“淡雅浓香”的创新定位,分别确立自己的独特风格,以及风味物质构成的差异,其市场境遇才得以改善。总而言之,白酒风味的来源,主要为原料、发酵剂、发酵容器、酿造技艺、地域生态等因素的影响,全国白酒数万种,以香型划分是目前最科学的总结和分类方法,虽然不是最好的。但每一款白酒在面对市场变化的时候,都必须要坚守自己的风格并发挥到极致,而不能为了创新而迷失自己。目前最典型的市场弊端,就是白酒同质化一直很严重,什么香型火爆,就一窝蜂地生产什么香型,清香风行的时候,都生产清香,多粮浓香风行的时候,都生产多粮浓香,现在酱酒热,有一窝蜂地上酱香酒项目,结果把自己搞得四不像,丢掉了地缘文化的味蕾优势,丢掉了自己的风格,也丢掉了核心的种子用户和粉丝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