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省纪委获悉,醴陵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出台新规:公职人员酒驾将被追究纪律责任,并载入廉政档案。

根据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查处公职人员酒驾的时间、地点、姓名、驾驶证号、车号、处罚结果等情况,及时通报涉酒驾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同时,抄告纪检监察机关;对于被查处的公职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查后,进行纪律追究,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对公务人员违反禁酒规定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或庇护、隐瞒,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等责任。

“廉政档案是记录公职人员廉政学习、廉政纪律等内容的综合性档案。”醴陵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该档案在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 编辑:赵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