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日照五莲县,由当地五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正在执行一项出来的“狠招”:检查组携带酒精测试仪进入抽签选定的机关公职单位,逐一对可疑对象进行酒精测试。据介绍,这也是酒精测试仪首次进入机关单位内严查“酒干部”。(《山东商报》7月11日报道)

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禁酒,相关规定在多地已经实施多年。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对该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少地方也各有尝试。如今五莲动用酒精测试仪对机关干部进行测试,则把落实禁酒令演绎成现实版的“猫捉老鼠”。

出台禁酒令要求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禁酒,虽然也引起了关于私法和的争论,但不可否认,其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预防和杜绝吃喝等现象发生。早在2003年,率先颁布了《机关禁酒规定》和《五条禁令》,严禁公安人员工作时间喝酒。之后,不少地区、部门的禁酒令也纷纷出台。实施多年来,的确发挥了很好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使得一方面是各级的三令五申,一方面又是执行起来的视若不见。

对于这项利国利民且利己的规定,为何在落实过程中磕磕碰碰,并遭遇如此多的阻力,到如今非要以用酒精检测仪这种极端手段来逼迫执行。人们不禁也要问,各级各部门对下属人员的监管如何体现?监察部门的常规监察手段如何实施?如果酒精检测仪也不奏效,禁酒令又将何去何从?

对于广大公职人员来说,工作日中午饮酒大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饮酒而影响工作、伤害身体,也让公职人员普遍对禁酒令表示欢迎和支持。但为何为一方面理解支持,一方面又难以执行,面对各级严格要求,甚至不惜以被查处为代价违反规定。除了吃喝等不良习气作怪外,频繁而必不可少的接待应酬,则是禁酒难行的根源所在。没有酒场自然就没有了饮酒,也许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这么简单。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虽然酒文化在我国有着悠久而深厚的基础,但如果我们对禁酒令能够严肃认真而又一丝不苟地执行,任何借口和说辞都不会成为理由。但现象反映在基层,往往原因则在于上层。如果各级能够正人先正己,打铁先要自身硬,那下级就不会有变通打擦边球的空间。

对于禁酒令等任何一项规定要求,权威部门在制定之后,其执行和督促都应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层级实施,各级管好各级的人,各人把好各人的门。因为,这些规定要求能否执行、执行得如何,这些部门掌握得最清楚,也应该最早被发现。但如今,各级部门的把关作用统统淡化消失,而由监察部门采取极端手段来落实,使本应属于自觉甚至自发的行动变为强制甚至逼迫,那无论这些手段能达到怎样的目的,首先在落实规定的渠道上就存在了障碍和阻力。不把这些消除,不把落实规定的渠道理顺畅,就可能按下葫芦浮起瓢,陷入被动应付的尴尬境地。 编辑:王晓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