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白酒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规避生产环节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了白酒消费税征管新政策。税务总局制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将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该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新华网2009年7月28日)
继前不久国家宣布上调香烟消费税率后,又一次对白酒税制进行调整。尽管此次税制没有涉及到税率调整,但因为计税价格的调整,必然会对企业、消费者成本产生重大影响。对于这样的制度,生产、经营企业当然是不会坐以待毙,势必要把这些负担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不,茅台酒就已经先行上涨百元。而此前说香烟零售不涨的说法也已打破,香烟价格上涨已成为趋势,不少地方纷纷提价。
一个烟、一个酒,既可以说是百姓日常生活品,也可以说是高档消费品,更是地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必需品和重要消耗品。烟、酒已经或即将的价格上涨,已成必然,势必影响我们的生活。
无论是烟,还是酒,对于我们人来说,都应该要适可而止,它们对于身体的伤害是存在的,如果因为价格的上涨,能够有所遏制,恐怕还算是一件幸事,只是可能是一种美好愿景罢了,该喝的可能还得喝,该抽的可能还得抽,大不了降低档次而已。
可是,我却徒然生出一种大大的担心和忧虑,那就是我们的地方党政机关,它们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如何压缩?如何实现国家提出的2009年公务接待费用至少要在2008年基础上压缩10%?有的地方还把压缩比例规定得更多。为什么有如此担心呢?主要基于三个考虑:
一是吃喝几乎已成为顽症,到现在没有出现一个好招。尽管国家是三令五申,文件是一个接一个,通知是一茬接一茬,但仍然堵不住领导们的嘴,吃喝处处皆是,吃喝费用屡高不下。二是公务接待之中上烟、上酒已成为顽症,可以说是公开的规则。烟嘛,大多已经成为准行贿的工具,把招待费当个筐,任意往里装。而尽管各地频发禁酒令,恐怕也难挡官员们的“万丈豪情”,也就酿成了一些官员酒后滋事、酒后狂言和酒后驾车等一系列丑剧。象湖北巴东某官员还因此酒后要求“特殊服务”,竟然丢了命。三是公务接待容易移花接木。要么移给下属单位,要么移到明年的接待费中。总之一条,万一是上级审查开支太严,就如此应对嘛!所以,所谓的压缩开支可能最终不过是一场数字游戏,暂时的转嫁而已,领导们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该抽的抽,大可不必操心矣,依然“老大”也。
前天,我在参加一个宴会时,有位领导在劝酒时说了句笑话,这酒可是好酒,价格也还适中,这听说白酒价格可能又大涨,到时候恐怕就请不起大家了。在场的人当然不忘奉承一下,“这算什么,对您领导来说,这点白酒钱算什么?”
面对价格陡涨的烟和酒,地方党政机关会不会有一种危机感,会不会在吃喝方面更加收敛一些呢?会不会再来个压缩呢?如果只是几个通知和文件,而不从制度上彻底加以解决,恐怕也只能是望文兴叹,烟和酒依然可能是眉飞色舞,乐了官员,喜了企业,苦了百姓。 编辑:乐怡